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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3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3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dmin
2016-01-15
35
问题
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3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使用假币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盗窃罪
D、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答案
A,C
解析
全国人大常蚕会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借记卡属于“信用卡”。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甲窃取3张借记卡并使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使用假币,是指将假币作为真币置于流通状态。利用假币支付购买货物的对价、利用假币偿还债务、将假币作为保证金提供给他人、以假币作注册资本验资、交换或者赠与假币都是将假币置于流通的行为,将假币存入ATM机的场合,也是使用假币。甲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其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因此,A、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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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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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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