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1995年3月,张某将他与李某共有的一辆汽车出卖得款20 000元。李某在外地得知后即来信要求分得10 000元,张某未给。1998年1月,李某回到本地再次向张索要,张给了10000元。2月,张某得知诉讼时效已过仍向李某索回10 000元,李拒绝,张起诉。
1995年3月,张某将他与李某共有的一辆汽车出卖得款20 000元。李某在外地得知后即来信要求分得10 000元,张某未给。1998年1月,李某回到本地再次向张索要,张给了10000元。2月,张某得知诉讼时效已过仍向李某索回10 000元,李拒绝,张起诉。
admin
2021-11-02
33
问题
1995年3月,张某将他与李某共有的一辆汽车出卖得款20 000元。李某在外地得知后即来信要求分得10 000元,张某未给。1998年1月,李某回到本地再次向张索要,张给了10000元。2月,张某得知诉讼时效已过仍向李某索回10 000元,李拒绝,张起诉。法院应( )。
选项
A、判决李某归还张某10 000元
B、驳回张某的起诉
C、调解由李某归还张某5000元
D、判决由李某归还张某5000元
答案
B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理论上称之为自然债务。《民通意见》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义务超过时效反悔的,不予支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Q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根据与刘某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审理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刘某拒不履行其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刘某则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49
甲的汇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客观原因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可以采取哪种法律对策?(2007年试卷三第46题)
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获得一项用于自行车雨伞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该技术,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甲公司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63题)
甲乙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10万元的水果一车。丙送货途中,因洪水冲垮公路,被迫绕道,迟延到达,导致水果有轻微的腐烂现象。乙方以逾期交货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两多交与乙交涉无果,发现水果腐烂迅
林某诉张某房屋纠纷案,经某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林某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日后,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期间,张某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判决。省高级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判决的中级法院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
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2011年卷三第58题)
就瑞成公司与建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判。建华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卷三2011年真题试卷第71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随机试题
1个电子伏特定义为1个电子在真空中通过1伏特电位差所获得的动能,其数值大小为
患者,女,48岁。有哮喘史5年,近来每当给爱犬洗澡后出现咳嗽、咳痰伴喘息,护士为其宣教时应指出其最可能的过敏原是
下列不属于人员配备的任务的是()。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60题,多选)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证券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负责人由()担任。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2年,江西省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12.39亿元,比上年增长28.1%,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7.9%。2012年,全省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8.39亿美元,增长30.2%,占全社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为2
试从教育思想、制度、实践三个方面,举例说明新文化运动时期民主思想在当时中国教育领域里的体现。(2015年)
BytheendoftheMiddleAgesthetechnologicalsystemscalledcitieshadlongsincebecomeacentralfeatureofWesternlife.I
AsItypetheselines,mydaughter,Harriet,whois14,isonheriPhoneskippingamongnofewerthaneightsocialmediasites.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模块之间关联的紧密程度称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