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事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8-10-17  19

问题 关于商事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办理营业登记
B、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即丧失主体资格
C、企业改变经营范围应办理变更登记
D、企业未经清算不能办理注销登记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商事登记。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可见,A项正确,当选。《公司法》第180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2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183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依据前述第180条第4项以及第183条之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并没有立即丧失主体资格,应当先进行清算,清算后要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之后才丧失主体资格,故B项错误,不当选;同样,依据前述第181条第3项以及第183条之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企业未经清算的,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解决,不能办理注销登记,但是公司因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情形却并不需要成立亲清算组进行清算,因为依据公司法第174条、第176条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法律明确规定了公司被新设合并或者被新设分立之后的债务承担的情形下,因公司合并分立导致的公司解散即无需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公司法》第7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可见,企业改变经营范围应办理变更登记,C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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