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主要体现了行政程序法的哪种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主要体现了行政程序法的哪种基本原则?
admin
2013-06-09
27
问题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主要体现了行政程序法的哪种基本原则?
选项
A、公开原则
B、公正原则
C、合理原则
D、当事人参与原则
答案
D
解析
当事人参与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在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决定前,必须给予当事人向行政机关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机会,否则这种行政决定可以因为缺乏最低限度的程序正当性,不能取得法律效力。本题所引法条即是此种原则的表现,因此,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H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06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收购期限届满,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交易,被核准,回答下列问题:发生下列哪些情况,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该公司的股票上市?()
以下哪些人员不符合公务员的条件?()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哪些裁定不可以提起上诉?()
关于商业银行破产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哪种关于制宪权、制宪主体、制宪机关的表述是不正确的?()
段超虽然只有8岁,但身高已有1.5米,正月十五他拿着压岁钱买了一辆价值235元的自行车。对段超的这一行为,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的说法可以成立?()
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与乙有仇。一日,甲准备了一袋老鼠药放在自己床头柜里,趁黑溜到乙家中将老鼠药投放到乙的水杯中,看见乙喝完自己投毒的水后才溜回家中。后甲发现,自己的妻子早已把毒药毒了耗子,自己拿的只是一些玉米面粉。本案中,对甲应如何处理?
甲与同事丙路过一居民楼时,三楼乙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甲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花费医疗费1万元。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而乙否认甲受伤系自家花盆坠落所致。对这一争议事实,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随机试题
评估的甲材料为最近购入,当时购入600件,单价600元,共发生运杂费等6000元,经过实地盘点,该材料尚剩余400件。则该批材料的评估值为【】
犬细小病毒病最常用的血清学诊断方法是()
《难经》中左尺脉所候脏腑是
有关板蓝根,正确的说法有
专用条款应规定质量保证金的具体金额或占合同价格的比例,通常为合同价格的()。
下述()对振冲法施工质量有较大影响。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主要有()
创业板市场的特点包括()。Ⅰ.前瞻性Ⅱ.高风险Ⅲ.监管要求严格Ⅳ.高技术产业导向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推动教育学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教育问题的发展。()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