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主要体现了行政程序法的哪种基本原则?

admin2013-06-09  27

问题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主要体现了行政程序法的哪种基本原则?

选项 A、公开原则
B、公正原则
C、合理原则
D、当事人参与原则

答案D

解析 当事人参与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在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决定前,必须给予当事人向行政机关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机会,否则这种行政决定可以因为缺乏最低限度的程序正当性,不能取得法律效力。本题所引法条即是此种原则的表现,因此,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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