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甲高尔夫球具厂(以下简称“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成品成本中外购比例60%,2019年6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不合增值税),取得运输公司

admin2022-07-27  31

问题 位于市区的甲高尔夫球具厂(以下简称“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成品成本中外购比例60%,2019年6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不合增值税),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木验收入库后,当月又将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乙高尔夫球具厂加工成木制杆头,双方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合同注明甲厂收购原木的实际采购成本金额,并注明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56万元,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厂收回木制杆头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向丙高尔夫球具厂外购一批高尔夫球杆的金属杆身,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木制杆头的50%领用连续加工进行烤漆;30%以22万元(不含税价)销售给另一家高尔夫球具厂;领用当期外购杆身的90%,与自产握把组合成成套产品。
    (4)当月销售高尔夫球具1 200套,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5)当月将自产高尔夫球具100套赞助某国际高尔夫大赛;将自产高尔夫球具10套用于本企业职工奖励。
    (6)当月末盘点,因管理不善毁损库存产成品一批,账面成本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高尔夫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10%;所有符合规定的发票均在当月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厂当月委托加工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选项 A、5.33
B、5.42
C、5.58
D、5.76

答案D

解析 计算甲厂当月委托加工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加工杆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2×(1-10%)+2+12]÷(1-10%)=57.56(万元)。委托加工收回木制杆头被代收代缴消费税=57.56×10%=5.76(万元)。因为受托方收回木制杆头被代收代缴消费税=57.56×10%=5.76(万元)。因为受托方乙厂没有同类价格,只能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在组成计税价格时注意收购原木的实际采购成本的计算:42万元收购款中计算扣除了10%的进项税,剩余(1-10%)的部分计入了采购成本;支付2万元运费也要计入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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