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7-03-09  33

问题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三—36,单)

选项 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答案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申请不公开审理并非需要双方当事人都提出申请,所以A项错误。题中案件涉及商业秘密,属于申请不公开案件而非绝对不公开案件,因此B、D项错误。C项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正确。本题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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