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峡于2001年4月外出做生意,此后一直下落不明。2003年8月,张三峡的妻子王氏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三峡失踪。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审理了该案并作出判决,宣告张三峡为失踪人,并指定其妻子王氏为张三峡的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张三峡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清

admin2009-05-14  32

问题 张三峡于2001年4月外出做生意,此后一直下落不明。2003年8月,张三峡的妻子王氏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三峡失踪。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审理了该案并作出判决,宣告张三峡为失踪人,并指定其妻子王氏为张三峡的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张三峡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清,请求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人民法院比照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审理了张三峡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
B、人民法院告知张三峡的父母,让其以王氏为被告起诉,并按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C、人民法院告知张三峡的父母,让其以王氏为被告起诉,并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D、人民法院告知张三峡的父母,让其以王氏为被告起诉,并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答案1,2,4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指定的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以外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应当适用何种程序审理的问题。《民诉意见》第195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有理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根据本条规定,题目中,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审理了张三峡失踪一案,宣告张三峡为失踪人,并指定其妻子王氏为张三峡的财产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张三峡的父母,在本案中作为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因此D选项人民法院做法正确,ABC选项人民法院做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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