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9天的石东玉,因一起毫不相干的凶杀案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未婚妻因此改嫁他人,大姐精神恍惚探监时被火车撞死,小妹出走他乡。6年后,伊春市公民局友好分局终于查清此案。1995年4月22日,石东玉被无罪释放。黑龙江省及伊春市很快给石东玉赔偿人民币6万余元

admin2016-09-14  37

问题 转业9天的石东玉,因一起毫不相干的凶杀案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未婚妻因此改嫁他人,大姐精神恍惚探监时被火车撞死,小妹出走他乡。6年后,伊春市公民局友好分局终于查清此案。1995年4月22日,石东玉被无罪释放。黑龙江省及伊春市很快给石东玉赔偿人民币6万余元,二室一厅居室一套,并安排了工作,使黑龙江第一大赔偿案画上了句号。
试用宪法学相关知识对之进行分析。

选项

答案《宪法》第41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了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本案中的石东玉因一起毫不相干的凶杀案被判死缓,冤枉坐牢6年,致使其本人、亲属不仅精神上遭受打击,经济上也造成巨大损失。所以,有关部门在清查错案的同时,及时给予赔偿是完全应当的。也是合法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ab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