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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44题)
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44题)
admin
2015-05-18
31
问题
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44题)
选项
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
答案
A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据此可知,何某起诉的行为将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选项A正确,应选。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据此可知,田某的答辩期为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而非自何某起诉就起算,选项B错误,不应选。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据此可知,被告田某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成立则案件被移送至其他法院,因此,何某的起诉行为不能使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选项C错误,不应选。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其中第(2)项为“有明确的被告”。此处对被告采“表示说”,即起诉有明确的被告即可,并不要求为适格的被告。故在起诉阶段,法院并不对“明确的被告”是否适格,即是否为案件诉讼标的的主体做实质性审查。由此可知,题目中何某起诉田某,法院予以受理,并不当然地产生田某为适格被告的法律后果,选项D错误,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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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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