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宪法关系的特点。

admin2017-06-30  15

问题 试论宪法关系的特点。

选项

答案宪法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宪法关系是法律关系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种。宪法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宪法关系是特定社会民主政治关系的法律模式,同时对政治关系产生特定的影响。宪法关系不仅以法律模式来表现政治关系,而且也对民主政治的运行的发展产生特定的影响。宪法关系将纷繁复杂的政治行为、政治现象用权利义务设定的方式联系起来,并在社会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不断调整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从而促进民主政治稳定、有序和良性发展。 (2)宪法关系是近现代社会法制体系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关系。宪法关系在其内在结构、外在形式和调整方法等方面符合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律。同时,宪法关系又具有基础性地位,确定了国家法治生活的根本范式。宪法关系的合理组织和良性运作是其他法律关系形成和有效实现的基础。 (3)宪法关系以宪法规范为调整依据,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和现实化。宪法关系的建立必须有严格的宪法依据,不符合、违背宪法规范而成立的政治关系不能成为宪法关系。同时宪法规范又是相对静止的,而具体的宪法关系则处于运动之中,使宪法规范反复适用于各种政治关系,使宪法精神和宪法原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以实现。 (4)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静态宪法联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权利义务互动的方式。宪法关系不仅限于静态形式,而且宪法主体对自己享有的宪法权利加以行使,这一过程推动着每一项具体宪法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失。宪政社会才不断进行调整,并得以巩固和发展。 (5)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宪法关系的内容是客观社会关系的反映,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事实关系。这并不阻碍立宪者在宪法中注入社会的价值标准。促使宪法关系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这也是宪法关系和宪政秩序的生命力之所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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