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4年8月,美国甲贸易公司与我国乙进出口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一批高档瓷器,价格条件为CIF纽约,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乙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甲方随后与上海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10月,乙方将货物备妥,装上丙公司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
2004年8月,美国甲贸易公司与我国乙进出口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一批高档瓷器,价格条件为CIF纽约,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乙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甲方随后与上海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10月,乙方将货物备妥,装上丙公司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
admin
2010-07-25
27
问题
2004年8月,美国甲贸易公司与我国乙进出口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一批高档瓷器,价格条件为CIF纽约,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乙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甲方随后与上海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10月,乙方将货物备妥,装上丙公司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并造成两箱瓷器受损。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货物的运输费用应当由( )承担。
选项
A、乙方
B、甲方
C、甲方和乙方
D、甲方和丙公司
答案
A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CIF的运输费用承担。CIF卖方的义务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并支付运费;办理货物的保险并交纳保险费;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前的风险及除保险费和运费以外的费用。CIF的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m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综合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综合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合同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钢材质量纠纷一案,A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基于甲公司的上诉,B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生效的判决在认定事实方面确有错误,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者指令()再审。
甲企业与乙企业订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应于2004年8月1日交货,乙企业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企业发现乙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企业未同意。基于上述因素,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企业在8月1日(
上市公司对于其发行的、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应当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予公告。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是()。
假设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定,2009年3月1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应该按照破产财产分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是()。
周童(5岁)星期天和祖母李霞去公园玩,游戏过程中周童将林晨(6岁)的双眼划伤致使林晨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林晨的父亲林坷要求周家赔偿林晨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6万元。周童的父亲周志伟以周童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赔偿。林家无奈只好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的违约责任,应向()法院起诉。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随机试题
TTL与非门电压传输特性曲线可分为()、()、()及饱和区四个区域。
在圆柱端面作向心刻线时,刻线应处于径向线上,并应严格控制其轴向圆跳动量。()
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的特征是指:()。
货币供给的制约因素是()。
入、出境交通工具,根据情况,应当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
图中“?”处应填入的最合适的数是()。
最早把“达到小康水平”作为党的战略目标提出来的是()。
"Googleisnotaconventionalcompany.Wedonot【C1】______tobecomeone,"wroteLarryPageandSergeyBrin,thesearchfirm’sfo
某二叉树共有399个结点,其中有199个度为2的结点,则该二叉树中的叶子结点数为()。
AThatwasBbecauseofhercrueltyCthatweallDhatedh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