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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 )。
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 )。
admin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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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 )。
选项
A、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B、单务行为与双务行为
C、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
D、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答案
C
解析
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实践行为与诺成行为。所谓诺成行为,又称不要物行为,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所谓实践行为,又称要物行为,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后仍需交付标的物方得成立的法律行为。在考试中,需要掌握的实践行为包括借用合同、定金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及代物清偿协议。因而,C选项符合题意,A、B、D选项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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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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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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