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制度的说法,下列错误的是:( )

admin2013-12-28  24

问题 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制度的说法,下列错误的是:(    )

选项 A、法院审案时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C、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D、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答案B

解析 《诉讼时效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时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当选。《诉讼时效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因此,选项B的说法过于绝对,没有注意到本条但书的规定。为应选项。《诉讼时效规定》第8条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选项C的说法完全正确,不当选。《诉讼时效规定》第9条规定,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选项D的说法完全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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