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30万元,借期为3年。丙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丙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甲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丁向甲表示愿意以75万元购买甲的房屋。在抵押期间,乙放弃对甲的抵押权,但遭到丙的

admin2023-02-22  5

问题 甲向乙借款30万元,借期为3年。丙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丙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甲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丁向甲表示愿意以75万元购买甲的房屋。在抵押期间,乙放弃对甲的抵押权,但遭到丙的反对。请分析:
如乙放弃抵押权。丙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选项

答案乙放弃抵押权,丙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民法典》第409条第2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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