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admin
2021-08-03
26
问题
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
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没有人数限制
C、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D、管理人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经债权人委员会同意
答案
C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67条规定,债权人委员会中应有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这名代表不是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所以A选项不正确。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所以B选项不正确。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法院书面决定认可,所以C选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69条规定。管理人实施的行为只需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不需经其同意,所以D选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N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果农赵平承包有100亩苹果园,2000年秋季获得了大丰收,但赵平不懂得销售的途径和方法,在农村的集市上销售量又很小,遂委托市里的远房亲戚李兴在市里代为销售并处理相关事宜,双方约定:苹果最低每斤0.8元,李兴按销售总额的15%提成,于每次李兴交还货款时结算;
17岁的小何考上某大学计算机系,即前往乙电脑销售部购买新开发的电脑,有A、B两个类型,价金均为6千元,小何表示购买其一,先付300元作为定金,约定究购何型,改日另行通知。小何回家后告知其父老何,老何以小何未经允许擅行购买昂贵器材,甚感不悦,但念其日夜苦读考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10年司考.卷三.单7)
甲和乙为同村邻居,甲越界建房侵人乙的宅基地,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某住宅小区旁新建一座化工厂,生产剧毒气体产品,小区居民对此提出强烈抗议,要求清除危险,他们行使的是()。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担保合同失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关于当事人民事责任承担的陈述哪些是正确的?()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材料②
甲银行为出借人,乙为借款人,丙为保证人,丁为抵押人,四人共同签订合同,但丙、丁之间未约定担保数额。乙借钱后用该款还了以前所借甲银行贷款,该贷款曾为丙所保证,现乙无力还款,由此引发纠纷。若乙正常使用借款,但到期无力还款,这种情况下()。
在甲乙签订了一份分期交货的设备买卖合同后,由于制作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暴涨,超过签约时价格近4倍,如果仍按原合同履行,则卖方甲方将承受近90万元的损失。故甲提出修改合同,提高供货价格,乙不允,甲遂中止供货。后乙诉至法院。根据上述情况,承办法官认为,本案
随机试题
简述管理心理学的多层次性与系统性的特点。
简述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
因实邪结聚,阻滞经络,气血不能外达的病机是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出于施工安全考虑指令承包人“暂时停工”,针对该指令承包人()。
当前,我国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的人员担任。
管道是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管道安装也是整个系统安装工程中工作量最大、较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返修也较繁杂。管道的安装主要包括管道清洗、管道固定、管道焊接等加工方法,管道穿过墙体、楼板的安装等。下列有关管道安装说法中,不符合要求的是()。
在融资集中度的管理中,最大十家同业融人比例是()与总负债的比率。
在城市的十字路口,由于视野盲区和内轮差(车辆拐弯时的前内轮的转弯半径与后内轮的转弯半径之差)的存在,使得大量车辆在转弯时,车身后部极易撞上距离车辆较近的行人或非机动车,以致发生惨剧。下列关于内轮差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提高软件的可维护性可采取很多措施,下列()不在措施之列。
Apartfromaseriesoffortunateevents,whatisitthathasmadeGooglesosuccessful?BrinandPagedecidedtosetuptheir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