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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反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反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3-12-28
29
问题
关于反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乙提出反诉后,甲自觉理亏而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
B、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市当讲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
D、戌诉己借款纠纷案,己在庭审中对戊提出侵权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告知己另行起诉
答案
D
解析
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的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本诉和反诉虽然有牵连关系,但是二者属于两个独立的诉。反诉提出后,即使本诉的诉讼请求被放弃或者撤回,也不影响反诉的存在,法院仍然要对反诉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故A项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题B项中对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故C项说法错误。反诉必须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即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联系。D项中戊对己提出的是借款纠纷方面的请求,而己对戊提出的是侵权损害赔偿方面的请求,二者不论从法律上还是事实上都没有联系,所以己不能因此提起反诉,法院应当告知己提起新的诉讼,更谈不上调解,故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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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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