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朱某伺机报复冯某。一天,朱某见冯某10岁的儿子在地里干活,便叫自己12岁的小儿子替父报仇,朱某儿子受怂恿挥锹砍断冯某儿子的大动脉血管致其流血过多而亡。对本案( )。
朱某伺机报复冯某。一天,朱某见冯某10岁的儿子在地里干活,便叫自己12岁的小儿子替父报仇,朱某儿子受怂恿挥锹砍断冯某儿子的大动脉血管致其流血过多而亡。对本案( )。
admin
2017-05-08
19
问题
朱某伺机报复冯某。一天,朱某见冯某10岁的儿子在地里干活,便叫自己12岁的小儿子替父报仇,朱某儿子受怂恿挥锹砍断冯某儿子的大动脉血管致其流血过多而亡。对本案( )。
选项
A、朱某的儿子才12岁不构成犯罪,朱某也不构成教唆犯罪
B、朱某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教唆犯
C、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间接实行犯,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D、朱某与其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答案
C
解析
自然人之间要成立共同犯罪,要求自然人都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朱某的儿子不满14周岁,不可能构成犯罪。所以,朱某儿子的行为只是朱某行为的延伸,因此直接追究朱某的刑事责任即可,即将朱某视为故意伤害罪的间接正犯。故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4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刘某得知张某一直在拐卖妇女,便对张某说,我还没有老婆,你有合适的就告诉我一下。不久,张某将拐骗的两名妇女带到刘某家,甲将其中一名妇女买下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致人损害时,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承担的责任性质是()。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
民间上有一种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下列情况不得适用假释的是()。
17岁的张某在商场买了一架价值为8000元的照相机,作为自己过18岁生日的纪念物品,一周后,张某满18周岁,此时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为()。
甲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贷款3万元,后来又以该房屋为抵押向信用社贷款2万元。两个抵押合同均先后做了抵押登记。但经评估,房屋仅值4万元。该房屋应()。
材料一:甲被邻居马某因琐事殴打,便伺机报复。某日,甲见马某15岁的女儿在地里干活,便产生报复马某女儿的念头,但又怕自己打伤女孩犯法。他想起别人说过的“少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便叫自己13岁的儿子乙和15岁的侄子丙去打死马某的女儿。乙和丙听了甲的怂恿,一人拿
随机试题
拆迁人对被拆人履行安置义务,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因拆迁行为造成的损失得到相应的补偿。被拆迁人不应该也无权乘拆迁之机为改善自己的工作、生活条件而侵犯拆迁人的利益。()
堆载预压法是利用软黏土在外荷载作用下排水压密,卸载后土的密度()的特性,对软土地基进行预压加固处理的一种物理加固方法。
下列有关室外消火栓安装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若投保人按期缴纳保费满一定时期以后,因故未能在宽限期内缴纳保险费时()。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2012年)
设A为4阶实对称矩阵,且A2+A=O.若A的秩为3。则A相似于
Inthe19thcentury,thereusedtobeamodelofhowtobeagoodperson.Thereareallthesetorrentsofpassionflowingthroug
Howmuchdoesthewomanhavetopay?
A、Stoptobuyanumbrella.B、Runquicklythanusual.C、Findshelterfromrain.D、Walkinnormalspeed.D推理判断题。短文开头提到古语忠告说在雨里跑比走会
Stamp-collecting,onceexclusivelythe【B1】______ofsmallboysandanall-consuming【B2】______fortheolderenthusiasts,hasno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