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男,30岁,某厂职工。张某经常打骂其妻李某,终于李某不堪忍受丈夫的虐待和羞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判决双方离婚。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将起诉书副本送达了张某。张某恼羞成怒,变本加厉折磨李某。无奈之下,李某到法院寻求保

admin2017-05-25  57

问题 被告人张某,男,30岁,某厂职工。张某经常打骂其妻李某,终于李某不堪忍受丈夫的虐待和羞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并判决双方离婚。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将起诉书副本送达了张某。张某恼羞成怒,变本加厉折磨李某。无奈之下,李某到法院寻求保护。承办此案的审判员丁某听说后非常气愤,决定立即拘传张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于是丁某填发了拘传票,并由法警廖某一人将张某拘传到法院,然后将张某关在法院的被告候审室内。第二天下午,丁某对张某进行了审问、批评,在张某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殴打妻子后将其释放。问:审判员丁某对张某的拘传是否合法?为什么?

选项

答案审判员丁某对张某的拘传严重违法。首先,拘传的目的违法。丁某之所以拘传张某,是为了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而不是为了使未被羁押的张某到案接受讯问,因此不符合拘传的目的;其次,拘传的程序违法: (1)人民法院拘传被告人,要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拘传证》。本案中,审判员丁某未经批准自行填写拘传票,并交由法警执行的行为,违背了法律规定; (2)法律规定,执行拘传的公安人员或司法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本案拘传的执行由法警一人进行,违背了法律规定;(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恢复其人身自由,不能加以关押。本案中,丁某没有对到案的张某立即讯问,而是将其关在候审室里,违背了法律规定;(4)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在本案中,丁某将张某拘传到法院后,将他关押在候审室内直到第二天才进行讯问,违背了法律的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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