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经过协商,决定各自出资1000万元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丙公司。现在甲公司向某银行借款,并以甲公司的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

admin2010-06-20  30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经过协商,决定各自出资1000万元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丙公司。现在甲公司向某银行借款,并以甲公司的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没有过户到丙公司,所以丙公司不能成立
B、尽管甲公司出资违反了法律规定,但是丙公司仍然可以成立
C、甲公司就该块土地上签订抵押担保合同是有效合同
D、甲公司就该块土地上签订抵押担保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B,C

解析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出资违约,但并不必然影响到公司的成立,甲要向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出资责任。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仍归甲,故甲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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