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1万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其女友乙。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悉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1万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其女友乙。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悉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admin
2009-09-27
34
问题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1万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其女友乙。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悉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选项
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
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为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答案
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0条、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1万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无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另根据票据善意取得的规定,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而本案中,乙虽然不知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银行可以拒绝乙提出的付款请求。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s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要回答现行宪法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定。
公民权利对于宪法秩序有什么重大意义?
试述我国地方制度的特点。
1998年7月8日上午10时许,钱缘带着侄子到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四川北路店(这是一家超市,以下简称四川北路店)购物。当钱缘离开该店时,店门口警报器一直在鸣响。于是,该店一女保安员上前阻拦钱离店,并引导钱缘穿越三处防盗门。但警报器仍不停地鸣响。后来,钱
某大型国有企业A,欲转换经营机制,与省外的国有企业B、C共同筹划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后,成立募集小组,着手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该募集小组在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界定产权、评估资产后,制作了公司章程。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35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规定的程序。请结合你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上述规定的主要含义及其价值。(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案情: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
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2008年年初拟订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该改制计划于同年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原管理层人员宋
试论述我国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
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
随机试题
请根据多媒体的特性判断以下哪些属于多媒体的范畴_________。
男性,27岁.SLE病史2年,检查下列哪一种自身抗体的水平升高与SLE活动相关
男性26岁,受凉后突然畏寒,高热,左侧胸痛伴咳嗽,咳少量铁锈色痰,胸部X片见左下肺大片淡薄阴影,其最可能的诊断是
以上哪组经穴治疗血枯经闭:以上哪组经穴治疗崩漏虚证:
A.脾阳虚B.脾气虚C.寒湿困脾D.肾阳虚E.肾气虚患者神疲乏力,纳差,腹胀,食后尤甚,大便稀溏,舌淡白有齿痕。其证型是
具有下列化学结构式的药物为
()是指经营决策错误、决策执行不当或对行业变化束手无策,对银行的收益或资本形成现实和长远的影响。
面对不明朗的经济环境,丁公司管理层年初在公司内各部制定实施了开源节流的具体措施。为定期考察相关措施的绩效是否符合管理层的预期,及其在各部门的运作和顾客服务等方面是否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符,丁公司管理层可以采用的评价方法有()。
甲向乙借款,并以本人所有的一件玉器设定质押担保,并就该玉器购买了一份保险。在乙保管玉器期间,玉器毁于地震。如果甲没有按时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精神分析理论中的两种本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