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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甲得知某单位(国有企业)在交通银行有一笔500万元的存款,正在寻找投资渠道。甲对该单位经理丁谎称自己有一个项目需从银行贷款,但银行没有资金放贷,需要拉来一笔存款才能放贷。如果丁单位愿将 500万元存款转存某建设银行分理处,定期1年,就能帮助他从银行贷
案情:甲得知某单位(国有企业)在交通银行有一笔500万元的存款,正在寻找投资渠道。甲对该单位经理丁谎称自己有一个项目需从银行贷款,但银行没有资金放贷,需要拉来一笔存款才能放贷。如果丁单位愿将 500万元存款转存某建设银行分理处,定期1年,就能帮助他从银行贷
admin
2008-12-16
20
问题
案情:甲得知某单位(国有企业)在交通银行有一笔500万元的存款,正在寻找投资渠道。甲对该单位经理丁谎称自己有一个项目需从银行贷款,但银行没有资金放贷,需要拉来一笔存款才能放贷。如果丁单位愿将 500万元存款转存某建设银行分理处,定期1年,就能帮助他从银行贷到款。甲称如果这样做了,丁所在的单位不仅可以照样拿到1年定期利息,而且还可以拿到甲付给的高息 70万元。
在骗取丁的信任之后,甲又找到在该建设银行分理处的主任乙和曾在该分理处工作过的丙(现已下海经商),称给该分理处拉来了一笔500万元存款,自己想使用该笔存款,要求乙、丙帮忙瞒着丁单位,将该笔存款转到
甲的账户,先用一张假存单应付丁单位。等到1年期满,丁单位来取款时,由甲将款还上。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乙、丙每人20万元。乙、丙二人答应帮忙。
某日,丁单位将500万元从交通银行转到该建设银行分理处以丁单位名义开设的账户上。第二日,甲带着丁到分理处办理转存手续。按照乙的事先安排,让丙进入分理处。在办理转存手续的过程中,站在分理处柜台边的丙接过丁递进来的户名为丁单位的500万元定期存款凭条,换成甲递进来的户名为甲的500万元活期存款凭条和一本户名为甲的存折,交给当班营业员,营业员即把从丁账户上取出的500万元转存人甲的存折。丙又从营业员处收取存折,连同甲事先伪造好的户名为丁单位存款为500万元的假定期存单从柜台分别交给甲和丁。甲当场给丁一个 70万元的存折作为利息,丁立即将其取出并私吞。事后甲付给乙、丙各20万元。在6个月的时间里,甲某就已经将巨款挥霍一空。
问题:
选项
答案
本案中甲构成的犯罪有金融凭证诈骗罪、行贿罪;本案中乙构成的犯罪有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本案中丙构成挪用公款罪;本案中丁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贪污罪。 (1)甲为非法占有巨额财产而采用伪造银行存单的手段,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为获取不法利益向国有银行工作人员乙行贿,构成行贿罪。同时教唆乙挪用公款,应可构成共犯,但鉴于其主观目的不是使用挪用的公款,而是非法占有公款,且其行贿行为的非法谋利中就包含了教唆乙挪用公款的意图,因此其与乙是挪用公款罪的片面共犯,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2)乙是国有企业下作人员,不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第185条第2款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乙是为自己牟利,故不构成第 187条之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乙收取甲给予的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为甲谋利,构成受贿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挪用和受贿应数罪并罚。 (3)丙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与乙一起利用乙的身份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构成共犯。但不能构成受贿罪。也未实施介绍贿赂和帮助收受贿赂的行为,不构成介绍贿赂罪和受贿罪共犯。 (4)丁主观上认为是将钱存银行而不是给甲,存款时因疏忽大意而取得假存单造成重大损失,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不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由于本案中没有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此外,丁将甲给予其单位的利息私吞构成贪污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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