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关于证据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21-05-13  34

问题 根据《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关于证据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B、复议机关负责税收法制工作的机构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可以作为支持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D、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E、当事人以偷拍等手段获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根据《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被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都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依据《规则》第4条第(2)款规定的职责所取得的有关材料,不得作为支持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第4条规定,复议机关负责税收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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