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国际法上的承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国际法上的承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
2013-04-25
18
问题
关于国际法上的承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传统国际法将承认分为法律上的承认和事实上的承认。法律上的承认是表示承认国给予新国家或新政府以一种完全的永久的正式承认,是不可撤回的。事实上的承认是一种非正式的承认,它具有临时性、不稳定性,是可以撤销的
B、承认一经作出,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以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
C、彼此承认各自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并有处理国外财产的权利
D、承认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只在承认之后生效
答案
D
解析
国际法上的承认指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国家或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承认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可以追溯到新国家或新政府成立之时。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d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些犯罪?()人民法院对某甲作出的下列判决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辩护与刑事诉讼代理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关于它们之间的不同,下列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刘某在甲市乙区开了一个书店,在区文化局办理了文化经营许可证,但未办理税务登记,且一直未缴纳税款。乙区国税局要求刘某限期缴纳税款3000元,并决定罚款2000元。后因刘某逾期未缴纳税款和罚款,乙区国税局将刘某书店里的一批字典扣押,区文化局也吊销了刘某的文化经
下列对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行政执行程序的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的是()。
某市的出租车在城内由城管部门管,在郊区由交通部门管,得办两个证。后人民政府决定将城内外的许可证统宁,并由交通部门负责办理。下列各种说法错误的是()。
依《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麻某求朋友冯某利用职务的便利提供点醋酸酐、乙醚和三氯甲烷,冯某知道麻某曾有吸毒、贩毒行径,这一次收集这类原料保不准是要自己制造毒品了。但因麻某许诺一定重谢,还是从库中偷取了一些给麻某,麻某酬谢了冯某1万元。对冯某应以何罪论处?()
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甲、乙两国因历史遗留的宗教和民族问题,积怨甚深。2008年甲国境内发生恐怖分子袭击事件,甲国认定系由乙国公民所为,遂派军队未经宣战即进入乙国境内进行报复,引发了两国间的大规模武装冲突。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项正确?()
随机试题
如果“新龙门”餐馆在同一天供应红焖羊肉和什锦火锅,那么它也一定供应烤乳猪,该餐馆星期二不供应烤乳猪。贾女士只有当供应红焖羊肉时才去“新龙门”餐馆吃饭。如果上述断定是真的,那么以下哪项也一定是真的?
简述PHP语言的特点。
清代负责寄递外务部与驻外使馆间的往来公文的秘书性机构是
Youhavestudiedhard,andthedayhas【C1】______comewhenyoumustwriteyourexam.Trytoarriveafewminutesbeforethe【C2】__
湿热、瘀热蕴久成毒或直接感受湿、热、毒邪,宜清热解毒,代表方剂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书记员的回避应当由()决定。
自魏晋以来,在玄学思潮的推动下,开创了在文学创作中追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象外之趣以及言有尽而意无穷的美学旨趣。中国古代诗歌理论对此有大量论述,这是众所周知的。下列古诗文语句中,不符合这种审美旨趣的是()。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下列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求由方程xyz+(其中z小于0)所确定的函数z=z(x,y)在点(1,0)处的全微分dz.
微分方程y"-3y'+2y=2ex满足的特解为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