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09-04-23  28

问题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与强迫交易罪实行并罚
B、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C、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
D、丁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

答案2,4

解析 A项中,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强迫他人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暴力内容不得超过轻伤程度,否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故A项错误。行为人合法占有他人财物后,将该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在被害人请求返还时,虚构财物被盗等虚假理由,使被害人免除行为人的返还义务的,因此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同一法益,事后的欺骗行为属于为了确保对同一被害人的侵占物而实施的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故不宜认定为诈骗罪,也不应将侵占罪与诈骗罪实行并罚,而应仅认定为侵占罪,故B项正确。C项中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是正确的。行为人明知是枪支而盗窃的,构成盗窃枪支罪。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预备行为是为实行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刑法将其规定为两类,即准备工具与制造条件。准备工具具体表现为:购买某种物品作为犯罪工具,制造犯罪工具,改装物品使之适应犯罪需要,租借他人物品作为犯罪工具,盗窃他人物品作为犯罪工具。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对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故C项正确。依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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