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保障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08-06-12  21

问题 下列有关保障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国内产业受到损害的原因必须是由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引起的,进口产品数量的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或者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   
B、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而临时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C、保障措施应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并区分产品的来源国   
D、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1年的,应当在实施期间内按固定时间间隔逐步放宽。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4年的,商务部应当在实施期间内对该项措施进行中期复审。对同一进口产品再次采取保障措施的,与前次采取保障措施的时间间隔应当不短于前次采取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并且至少为2年

答案A

解析 《保障措施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以下除特别指明外,统称损害)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而且,第11条规定商务部应“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与国内产业的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由此可见,国内产业受到的损害的原因必须是由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引起的,根据(保障措施条例)第7条,进口产品数量的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的绝对增加或者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所以 A项正确。
B项错误,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是正确的(参见《保障措施条例》第19条);但是,《保障措施条例》规定,“临时保障措施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 (参见《保障措施条例》第16条)。这一点与反倾销不同,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参见《反倾销条例》第28条)。所以B项错误。
根据《保障措施条例》第22条规定,保障措施不得具有歧视性,“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国(地区)”。所以C项错误。
D项有关中期复审的内容不正确。应为“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3年的,商务部应当在实施期间内对该项措施进行中期复审”。根据保障措施的一般实施期限也可以将本选项排除,因为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因而一般情况下不可能超过 4年才中期复审。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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