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雇用乙为其修理房屋管道,乙在修理过程中不慎损坏水管致使甲的邻居丙的房屋大面积进水,给丙造成严重的损失,现丙欲就其遭受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甲雇用乙为其修理房屋管道,乙在修理过程中不慎损坏水管致使甲的邻居丙的房屋大面积进水,给丙造成严重的损失,现丙欲就其遭受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dmin
2017-11-01
36
问题
甲雇用乙为其修理房屋管道,乙在修理过程中不慎损坏水管致使甲的邻居丙的房屋大面积进水,给丙造成严重的损失,现丙欲就其遭受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应当以甲和乙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B、应当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C、应当以乙为被告提起诉讼
D、以乙为被告提起诉讼,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A,C,D
解析
考查被告的确定。《民诉解释》第57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z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钟明贵将一辆九成新的汽车委托四通商行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报酬为3万元。四通商行为出售汽车支出保管费、试车费等费用5000元,四通商行还委托甘国华为出售汽车提供信息,事成之后支付甘国华报酬3000元,甘国华为此花费车费、话费等500元。最后,在甘国华提供信
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34题)
甲、乙签订一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于7月18日前向乙提供50吨钢材。7月15日,甲所在地发生水灾,一直持续到8月初。在此期间,甲未履行合同,也未向乙说明受水灾之事。乙不得不高价从丙处高价购得所需钢材,多花费了2万元。乙欲追究甲的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对于丙、丁的出资,说法正确的是:()。以下关于公司股权的处置,符合《公司法》的有:()。
甲、乙、丙、丁于2007年3月共同组建红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分两期出资,其中甲打算以货币出资80万元,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30万元,丙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70万元,丁拟以劳务出资20万元,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以下下列各题。
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三—22,单)
朱月和马明是夫妻,朱月因怀疑马明与其女同事有染,聘请了一家私人侦探所对马明进行了“偷拍”,最后拍摄了马明与其女同事王菲同居的事实。朱月以此为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而马明也以朱月的偷拍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为由,将朱月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朱月赔偿自己的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试卷三第49题)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法院审理下列哪些案件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先行调解?()
随机试题
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下列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公布内容和范围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卡托普利的不良反应不正确的是
脉来迟慢,一息不足四至为()。
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许可制度的禁止行为包括()。
EDI是指电子数据交换。()
凯利认为人们在归因时要检查的信息的维度包括
已知f(x)是奇函数,判断的奇偶性.
Inthefollowingtext,somesentenceshavebeenremoved.ForQuestions41-45,choosethemostsuitableonefromthelist(A、B、C、
有一个虚拟页式存储系统采用最近最少使用(LRU)页面置换算法,系统分给每个进程3页内存.其中一页用来存放程序和变量I,j(不作他用)。假设一个页面可以存放300个整数变量。某进程程序如下:设变量i,j放在程序页面中,初始时,程序及变量i,j已在内存,其
删除视图myview的命令是(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