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16-01-15  30

问题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B、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行政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C、当事人不服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作出批准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D、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可以以被授权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为被告,也可以以该授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答案A,C,D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23条的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据此,A项错误。根据《行诉解释》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据此,B项正确。《行诉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据此,C项错误。第2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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