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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属于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且涉嫌的罪行较轻。 请回答以下问题: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属于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且涉嫌的罪行较轻。 请回答以下问题:
admin
2014-10-15
29
问题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属于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且涉嫌的罪行较轻。
请回答以下问题: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甲批准逮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只需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B、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C、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D、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应当先取保候审
答案
C
解析
对人大代表的逮捕应当报相应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许可,根据《高检规则》第146条第5款的规定,甲作为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对甲实施逮捕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许可。因此C项正确,AB项错误。《高检规则》第304条第2款规定:“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另行侦查,不得直接提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意见。”本案中,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人大代表甲,并没有提出要对甲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因此检察机关在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不能直接提出对人大代表甲先行取保候审的意见。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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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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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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