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乐收音机厂系一地方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04年6月20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2004年9月12日宣告明乐收音机厂破产,并于同年9月20日成立了清算组接管该厂,对该厂的财产进行

admin2014-09-04  28

问题 明乐收音机厂系一地方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04年6月20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2004年9月12日宣告明乐收音机厂破产,并于同年9月20日成立了清算组接管该厂,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报告要点如下:
1.明乐厂资产总额32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流动资产510万元,长期投资205万元,固定资产1800万元,其他资产685万元;负债总额65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000万元,长期负债500万元。
2.明乐厂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为:
(1)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120万元,应交税金270万元。
(2)短期借款2500万元,其中:2003年10月21日,以明乐厂厂房A,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民欣支行共贷款1300万元;2004年2月8日向中国工商银行民欣支行信用贷款1200万元。
(3)应付帐款150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①欠甲公司2003年7月到期货款100万元,经公司多次催要无效后,于2004年4月10日起诉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明乐
②欠乙公司2004年3月1日到期货款120万元。于2004年4月20日,应乙公司的要求,明乐厂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规定,如果在2004年7月20日明乐厂仍然不能支付乙公司120万元欠款,则以明乐厂办公楼折价抵偿乙公司欠款。厂破产申请时,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③欠丙公司2004年4月10日到期货款80万元,但丙公司在2004年10月低价转让全部债权给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某公司。
(4)其他流动负债合计1610万元。
3.经评估确认,明乐厂厂房A变现价值为400万元,机器设备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150万元。
4.明乐厂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45万元。
5.在企业资产中,国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为600万元,清算组根据国家有关安置职工的政策计算认定,用于安置明乐厂职工的费用为600万元。
根据以上所提供的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中国建设银行民欣支行的破产债权额为多少?
(2)明乐厂欠甲,乙,丙公司的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为什么?
(3)明乐厂的破产财产应为多少?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应按何种顺序分配?
(4)中国工商银行民欣支行应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

选项

答案(1)中国建设银行民欣支行的破产债权额为250万元。因为根据担保法规定,明乐厂拥有的厂房A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抵押担保合同成立有效,中国建设银行民欣支行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利,这部分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超过担保物价款的部分未受清偿债权属于破产债权。计算如下:1300万元-400万元-650万元=250万元。 (2)①明乐厂欠甲公司的货款属于破产债权。因为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的经济案件应当终结或中止诉讼,债权人的债权统一依破产程序受偿。 ②明乐厂欠乙公司的货款属于破产债权。因为,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因此,以明乐厂的办公楼作担保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 ③明乐厂欠丙公司的货款属于破产债权。因为,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取得的他人破产债权,禁止抵销,即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低价收购破产企业的破产债权的行为无效。 (3)①明乐厂的破产财产应为1550万元,计算如下:3200万元-1050万元(用于担保的财产)-600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用于安置职工费用)=1550万元。②明乐厂的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为:支付破产费用;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支付所欠税款;支付破产债权。 (4)中国工商银行民欣支行分配的财产数额为:[1550万元(破产财产)-45万元(破产费用)-120万元(应付工资及劳动保险费)-270万元(应交税金)]÷[6500万元(负债总额)-1050万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120万元(应付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70万元(应交税金)]B1200万元(工商银行民欣支行的破产债权)≈264.4269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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