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传统国际法,下列属于领土取得方式的是( )。

admin2017-02-17  32

问题 根据传统国际法,下列属于领土取得方式的是(    )。

选项 A、先占
B、时效
C、割让
D、添附

答案A,B,C,D

解析 在国际法上,领土的取得方式有:
(1)先占(亦称“占领”,但不是指战时的占领)。“先占”有两个要件:一是“占领”的对象必须是“无主地”.二是占领的方式必须是“有效占领”。无主地只能是尚未为任何国家占领,或无人居住,或土著居民尚未形成部落的地方。这样的地方,目前世界上除了荒岛之外是不存在的。有效占领由于历史条件不同,有效的表现也各异。
(2)时效。时效是指占有他国的某块土地后,在相当长时期内不受干扰地占有而取得该土地的主权。这个原则来自罗马法中“物权取得时效”,但国际法学者对时效概念的解释却与罗马法不一样。
(3)割让。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把部分领土主权转移给另一个国家。19世纪以前,割让有赠与或出卖等形式,20世纪以后,大部分割让是由于战争后的和约和不平等条约造成的。从现代国际法的观点看来,由战争或不平等条约造成的割让都是违反国际法的。
(4)征服。征服是指战争结束后战胜国把战败国灭亡而兼并其领土的行为。征服不能与战时占领或兼并混为一谈。侵略战争本来就是非法的。以征服和灭亡去取得他国的领土.这本来就是侵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因此,以征服而取得被征服者的领土主权,是国际法所不允许的。
(5)添附。添附是指领土因自然状态的变化或人工力量而增添的新部分,有两种情况:自然添附和人工添附。
故本题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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