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 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房屋
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 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房屋
admin
2018-06-22
40
问题
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
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翟继光、耿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资料。
该局经过审查,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于1999年9月向翟继光核发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作废存档。
2005年,翟继光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因翟继光到期未还贷款,信用社起诉翟继光还款。法院判决翟继光还款。判决生效后,翟继光仍未还款。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将抵押房屋拍卖。此时,耿涛才知道翟继光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并将房屋抵押贷款的事实。
2006年4月,耿涛向市房屋管理局申请撤销核发给翟继光的房屋所有权证,该局予以拒绝。耿涛于2006年6月以其没有与翟继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市房屋管理局向翟继光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注销该房屋所有权证。同时,耿涛又对翟继光和信用社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其与翟继光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认定翟继光与信用社的房屋抵押无效。之后,耿涛向刑事侦查机关举报。
下列关于本案中伪造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B、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C、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属可撤销合同
D、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属可撤销合同
E、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待生效合同
答案
A,B
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系翟继光伪造,伪造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1)选项BD: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选项ACE: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i3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是()。
承包经营权属于()
下列有关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物权属于()。
某地人民法院接到张某的起诉状,起诉状称:自己作为理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从未看到李某有缴纳股金的记录,因此李某不应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是,李某一直声称其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并多次向股份公司有关部门主张权利。由于李某与股份公司的关系不明确,使得自己在股份公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一定期限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该期限为()。
根据有关法律之规定,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
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主要有()。
随机试题
关于价值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已知y1=ex,y2=x2是微分方程y’+P(x)y=Q(x)的两个特解,则Q(x)=_________.
侵蚀性葡萄胎与绒癌的鉴别主要依据是
A、油管B、油室C、油细胞D、树脂道E、乳管人参组织中有()
某公司从本年度起每年年末存人银行一笔固定金额的款项,若按复利制用最简便算法计算第n年末可以从银行取出的本利和,则应选用的时间价值系数是()。
教师在学习《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时,对“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进行分析理解,以下教师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中庸》里面说:“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这里所说的“知耻近乎勇”中的“耻”其实是人之为人的一个文明指标。人类文明的表现之一是要有羞耻心,也可以叫“羞恶之心”。孟子讲:“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
Nearlythree-quarteroftheEarthiscoveredwithwater.The【B1】______ofthecontinents,especiallyinthetemperatezones,isv
TheproblemsfacinglearnersofEnglishcanbedividedintothreebroadcategories:a)【1】problems,someofwhichinvolvefear
Directions:Thereisanadvertisementbelow.Afterreadingit,youarerequiredtocompletethestatementsthatfollowtheque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