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I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12月20日得知
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I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12月20日得知
admin
2019-04-17
33
问题
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I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12月20日得知相机下落。甲丢包后,曾于2007年11月8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若有人将自己遗失的物品归还,酬金1000元。2007年12月1日,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
甲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如果有,则要球返还的条件是什么?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2009年12月20日之前,甲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此后则甲无权要求丁返还相机。甲要求丁返还相机时,应当向丁支付所付费用。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权利人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请求返还遗失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遗失物的,应当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
解析
《物权法》规定了在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存在两种权利救济方式:①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在本题中,甲是在2007年12月20日得知相机下落的,所以甲若欲向丁请求返还相机,必须在2年之内,也就是2009年12月20日之前向丁提出返还的要求。丁是在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中购得相机的,所以在请求返还时。甲还需要向丁支付其所支付的费用。之后,甲可以向乙追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e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从人贩子手中买得一被拐卖妇女,立即把该女关在屋内不许出门,并于当晚强行与该女子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李某见该女可怜,最终没有阻止此女回乡,放她回去了,则对李某的行为构成()
孙某的次子乙,平时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孙某,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孙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孙某对其拳打脚踢,并拿起身边的板凳欲砸孙某,孙某见状起身就逃,乙随后紧追。孙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拿起身边的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孙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朝
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
李某谎称自己是中纪委派到地方的办事员,专门调查当地官员的贪污腐败问题。取得某县领导的信任后,当地大小官员都对李某十分恭敬,李某许诺只要他们好好孝敬,一定会有好处,因此三个月时间里李某获得的财物共计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为一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不善,欠乙50万元,现还款期已到。为还款,甲将其好友丙因出国而寄放在甲处的一辆摩托车,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戊知晓甲的处境,遂提出要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一件祖传古玩(估价为50万元),甲因一时无法找到买主,只好答应了戊的要求。请
公民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经营,收成看好,就在鱼要大量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塘而死,而他的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法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请问:本条规定体现了法人的什么特点?
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
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乇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包括爱国主义、()
A.手术封闭裂孔B.激光光凝治疗C.稳定控制血压D.玻璃体切割手术E.迅速扩张血管,降低眼压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以下中央财政投资公路建设基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的是()。
计量检定的主体是()。
关于侵权行为责任的正确描述有()。
处理采购报价的步骤是()。
我国著名的四大石窟,位于山西省的是()。
Traversingabinarytreeinpreorderisequivalentto
Howlongdoesittakefromheretoyourhomeonfoot?
Nowwhicharetheanimalsreallytobepitiedincaptivity?First,thosecleverbeingswhoselivelyurgeforactivitycanfind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