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对《刑事诉讼法》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7-04-14  22

问题 下列各项对《刑事诉讼法》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驳回或者转达其要求
B、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C、增加了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的规定,特别指出,渎职犯罪也可以适用双方当事人的和解
D、增加了关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辞证据应当排除的规定,还规定了对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的排除条件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A项说法错误。第24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故B项不正确。第277条规定,渎职犯罪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内曾故意犯罪的,不适用于本章规定的和解程序。C项表述错误。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故D项表述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cc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