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标分类学

admin2007-08-25  21

问题 教育目标分类学

选项

答案教育目标分类学:教育目标是指预期的学生学习结果。1956年,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布卢姆立足于教育目标的完整性,制定了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他提出把教育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个目标领域,并按照由低到高、由简到繁的顺序把每个目标领域再细分为多个层次和水平: (1) 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认知目标按照由低级到高级的水平共分为六级:知识,指对先前所学内容的回忆,包括对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回忆;领会,指能把握所学内容的意义,具体表现为能用自己的话表述、能加以说明、能进行简单的推断;应用,指能将所学内容运用于新的具体情境,包括概念、方法、理论的应用;分析,指能分析所学内容的结构;综合,指能创建新的知识结构,比如说拟订一项操作计划或概括出一组关系等;评价.指能依据内、外的标准对所学内容进行价值判断,这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 (2) 情感领域的教育目标:情感领域的教育目标按照由低级到高级的水平共分为五级:接受,指注意某种现象;反应,指主动参与;价值化,指接受某种价值标准、偏爱某种价值标准和愿意为某种价值标准作奉献;组织,指能对不同的价值标准进行比较,建立内在一致的价值体系;价值或价值体系的性格化,指能运用价值体系长时期地控制自己的行为。 (3) 技能领域的教育目标:技能领域的教育目标按照由低级到高级的水平共分为七级:知觉,指运用感官获得以后可用于指导动作的相关信息;定向,指从生理、心理和情绪等方面做好活动的准备;有指导的反应,指对某一动作技能的模仿和尝试;机械动作,指能以某种熟练和自信水平完成动作;复杂的外显反应,指能熟练操作复杂的动作;适应,指技能的高度发展水平,即学生能根据具体情境修正自己的动作;创新,指根据具体情境的需要创造出新的动作,这里强调以高度发展的技能为基础的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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