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些行政行为有 ( )。

admin2019-04-24  34

问题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些行政行为有 (      )。

选项 A、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税务机关认为应适用17%的税率,要求补缴增值税并加收滞纳金
B、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代扣税款50%的罚款
C、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作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在当期转出的决定
D、税务机关不接受企业选择认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申请
E、举报偷税行为,税务机关未按规定给予奖励

答案B,D,E

解析 选项A、C均属于征税行为,必须首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申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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