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判断错误的有:( )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判断错误的有:( )
admin
2016-01-28
28
问题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判断错误的有:( )
选项
A、对于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被提起涉外侵权诉讼,只要该侵权行为实施地在我国境内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在中国,其所属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就可以对该侵权诉讼行使管辖权
B、在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中,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的书面协议对涉外民事诉讼行使管辖权
C、对原本无权管辖的涉外民事诉讼,只要该诉讼的被告前来出庭应诉,我国法院就可以对其行使管辖权
D、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只能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
C,D
解析
关于A项《民通意见》第187条规定,侵权行为地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因此该项是正确的。关于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该选项正确。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该选项仅仅提到应诉,没有提及被告是否提出异议,而只要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即便对实体问题予以应诉,法院也没有管辖权,故属错误。D项,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仅能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约定由仲裁机构仲裁,故该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Y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连结点是冲突规范针对其“范围”中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该适用何国法律的一种事实依据或联系因素,关于连接点,以下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以下关于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和适用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
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中。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根据国际法的有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要求有关主体赔偿损失。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法律移植有以下哪一或哪些类型?()
随机试题
门静脉高压症施行断流术的主要优点是()
当石质坚硬完整且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结构稳定和强度时,允许岩石个别凸出部分在1m2内不大于()。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分为()。
下列关于城市桥梁有支护基坑的喷射作业的表述有误的是()。
B公司于2007年10月30日投资于同一企业集团内的四季青公司,取得了四季青公司70%的股权。为取得该股权,乙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余额为5000万元,累计摊销500万元,公允价值6000万元。合并日四季青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0000万元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视为原告申请撤诉的是()。
下列失业类型中,属于自愿失业的是()。
为了把多对多的联系分解成两个一对多联系所建立的“纽带表”中,应该包含两个表的【】。
(四川大学2010年试题)Youprobablyknowthatit’sbetterforbothyouandtheenvironmentifyoubuyanorganictomatoinsteadofon
RecyclinginGaea’sGuardiansExampleAim:protectingenvironmentthroughrecyclingTy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