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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患,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患,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dmin
2017-06-13
31
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患,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卷一/2009年第11题)
选项
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患”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
答案
D
解析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物权法》第116条的规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因此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A项的表述正确。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社会是由人们的交往行为构成的,社会规范的存在就意味着行为预期的存在。而行为的预期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也是社会能够存在下去的主要原因。《物权法》第116条的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因此B项的表述正确。
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律的约束。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法律的正式渊源或非正式渊源都可以成为法律推理中的“理由”,成为行为的正当性根据。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推理的前提。
在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律原则、政策、法理和习惯都会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物权法》第116条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这事实上允许法官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因此C项的表述正确。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意义的说明与阐述。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之所以具有不同的功能,是因为它们各自指出了在法律解释中考虑的冈素不同或提出问题的视角不同。现今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下列位阶:(1)语义学解释→(2)体系解释→(3)立法者意图或目的解释→(4)历史解释→(5)比较解释→(6)客观目的解释。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目的”或“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的”目的即法的客观目的,而不是根据过去和目前事实上存在的任何个人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法官进行法律解释时,如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进行解释时,一般首先进行语义学解释,常常在运用其他法律解释方法后运用客观目的解释。因此,D项的表述不正确,符合题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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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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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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