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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王某是在某国有金属厂矿工作的一对夫妇。张某是负责金属分离的车间工人,王某发现在金属车间又送来一批分离的铂金,于是回家对张某说起此事,于是张某利用对车间情况的熟悉,当天晚上潜入该车间,把该批铂金用小凿子敲了一小块大约十两三钱左右,带回家后打算拿到银行换
张某和王某是在某国有金属厂矿工作的一对夫妇。张某是负责金属分离的车间工人,王某发现在金属车间又送来一批分离的铂金,于是回家对张某说起此事,于是张某利用对车间情况的熟悉,当天晚上潜入该车间,把该批铂金用小凿子敲了一小块大约十两三钱左右,带回家后打算拿到银行换
admin
2013-02-20
30
问题
张某和王某是在某国有金属厂矿工作的一对夫妇。张某是负责金属分离的车间工人,王某发现在金属车间又送来一批分离的铂金,于是回家对张某说起此事,于是张某利用对车间情况的熟悉,当天晚上潜入该车间,把该批铂金用小凿子敲了一小块大约十两三钱左右,带回家后打算拿到银行换成现金。请问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选项
A、贪污罪
B、侵占罪
C、职务侵占罪
D、盗窃罪
答案
8
解析
贪污罪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从主体看,行为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从客观行为上看,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罪对象也必须是国家公共财产。在本案件中,该金属厂矿属于国有性质,因此,张某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是毋庸置疑的。而且犯罪对象是国有的稀有金属,也符合贪污罪的特征。但是,从客观行为上看,张某并没有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因为对工厂周围的环境较为熟悉,所以才能顺利潜入车间实施盗窃行为,因此,针对利用自己对环境的熟悉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的行为,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符合盗窃罪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特征,应该以盗窃罪处理。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侵占罪的特点是由合法占有转为非法持有,张某从未对铂金合法占有,因此,不能构成侵占罪。B不正确。C项职务侵占罪要求特殊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张某不能构成,因此C项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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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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