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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科技企业,向乙公司采购10台进口精密空调,用于保证其机房的温度适合机器设备运转。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全部交付后10日内付货款。并由丙银行以保函的形式为本次交易提供保证担保,保函明确:“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银行代为支付,丙银行承担保证
甲公司是一家科技企业,向乙公司采购10台进口精密空调,用于保证其机房的温度适合机器设备运转。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全部交付后10日内付货款。并由丙银行以保函的形式为本次交易提供保证担保,保函明确:“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银行代为支付,丙银行承担保证
admin
2019-09-30
28
问题
甲公司是一家科技企业,向乙公司采购10台进口精密空调,用于保证其机房的温度适合机器设备运转。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全部交付后10日内付货款。并由丙银行以保函的形式为本次交易提供保证担保,保函明确:“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银行代为支付,丙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2014年3月lO日甲公司收货,其中有2台经过试运行发现低温情况下无法运转。2014年3月20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遂要求丙银行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为此发生争议。以下选项错误的是:( )
选项
A、保函对保证期间的约定不明,保证期间应为2014年3月20日起6个月
B、保函对保证期间的约定不明,保证期间应为2014年3月20日起2年
C、如丙银行知道空调有问题并向乙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则只能向甲公司追偿部分货款
D、丙银行为一般保证责任,如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则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涉及保证人的权利及保证期间问题。《担保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故A选项错误。本题中因乙交付的2台空调存在问题,甲公司可以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因此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并非2014年3月20日,因此选项B错误。《担保法解释》第43条规定,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本题中甲公司对问题空调的价款有权拒绝支付,故选项C正确。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而直接清偿的,并不丧失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故选项D错误。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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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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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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