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组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组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7-11-01
25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组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独任制只适用于一审法院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C、二审中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D、特别程序中只能适用独任制
答案
B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而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故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而不是简单的和一审法院对应;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二审中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陪审制只适用于一审,在二审中不能有陪审员参与审理;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A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位于A市甲区的凯悦药店与位于B市乙区的泰康公司药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凯悦药店诉至合同履行地的A市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泰康公司以合同履行地在B市乙区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甲区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泰康公司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后,凯悦药店申请撤诉。关于本
甲某与乙某电脑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调解员陈某调解达成由乙某赔偿甲某5000元的赔偿协议。关于本案的下列哪些做法是不正确的?()
甲公司与乙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斥至A区法院,请求责令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A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责令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但是遗漏了支付违约金请求。甲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改判乙公司支付违约金。该案处理过程违反了下列哪
位于A市甲区的机械公司与位于B市乙区的华夏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机械公司向华夏公司提供2台由其制造的设备,在A市丙区交货。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实际在B市丁区交付设备。华夏公司将设备投人使用后,因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使生产的产品的残次品
位于A市甲区的机械公司与位于B市乙区的华夏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机械公司向华夏公司提供2台由其制造的设备,在A市丙区交货。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实际在B市丁区交付设备。华夏公司将设备投人使用后,因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使生产的产品的残次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属于诉讼终结的法定情形?()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软件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区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乙公司应诉答辩,此后在区法院首次开庭前又提交了以传真形式订立的仲裁协议。区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乙公司擅自使用甲公司的注册商标,被甲公司提起侵权之诉。开庭时,被告发现书记员是甲公司的股东,故申请其回避,审判长以法庭调查已结束为由,驳回了被告的申请。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以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查明该书记员的确是甲公司股东,则法院的下列做法中,
下列关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表述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属于股深动脉分支的是()
《读书示小妹十八生日书》的“书”,与下面哪个文题中的“书”意义不同()。
甲减患者在使用甲状腺素治疗时应用原则是
患者李某,女,27岁,因一次车祸输血染上艾滋病。失业后,在2年中她使6人感染艾滋病毒,此事被新闻媒体披露后,有了很多争议。医生应该怎么做,才合乎道德
A、上颌第一磨牙B、上颌第二磨牙C、下颌第一磨牙D、下颌第二磨牙E、巨噬细胞咬合面边缘嵴与发育沟呈一“田”字形的牙体是哪一牙
A.下肢腱反射无改变B.膝腱反射减弱或消失C.跟腱反射减弱或消失D.下肢病理反射征阳性E.下肢腱反射亢进L5~S1椎间盘突出
FIDIC《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中承包商可索赔利润的是( )。
A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其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下列有关境外经营的判定中,表述正确的是()。
在确认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项目存在重大的错报风险后,为使函证程序具有不可预见性,注册会计师拟对函证程序采取下列措施,其中正确的是()。
社区居委会有权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的工作。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