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精钢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0万元、提供设计朋务取得收入120万元; (2)发生产晶销售成本4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30万元;当年支付残疾人工资为34万元,已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

admin2014-03-19  31

问题 某精钢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0万元、提供设计朋务取得收入120万元;
(2)发生产晶销售成本4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30万元;当年支付残疾人工资为34万元,已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3)发牛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2012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2年.2013年向银行支付了4个季度的借款利息30万元,该厂房于2013年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企业将本年利息支出全部记入了财务费用;
(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0万元);
(5)“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44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南方灾区的重建捐赠自产产晶一批,账面成本40万元(当期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6万元);
(6)本年12月购入一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自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万元;
(7)投资收益账户反映: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从境内被投资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8(万元(被投资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其他相关资料;购买的环保专用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抵免税政策;该企业当年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等。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2013年企业购买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的抵税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35.1
B、30
C、351
D、300

答案A

解析 本期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为351万元,根据规定。可以对投资额10%的部分在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金额=351×10%=3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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