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 B、经公安机关调查,李某是在其父亲规劝并陪同下到公安局投案的,虽然李某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因其不是自己主动投案的,不是自首 C、对于自首的李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如果李某自动投案后,又逃跑了,就不能

admin2019-06-03  35

问题

选项 A、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
B、经公安机关调查,李某是在其父亲规劝并陪同下到公安局投案的,虽然李某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因其不是自己主动投案的,不是自首
C、对于自首的李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如果李某自动投案后,又逃跑了,就不能认定为自首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正确。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该解释对67条第1款规定的典型自首行为的自动投案要件作了具体的细化,列举了7种应当被认定为自动投案的情形,同时也明确提出了一个不能认定为自首的投案情形,那就是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具体规定见下: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A正确。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2)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故B选项错误。(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D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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