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可以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2013年单选27)

admin2018-04-11  34

问题 下列选项中,可以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2013年单选27)

选项 A、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B、当事人提起诉讼
C、权利人提出请求
D、发生不可抗力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据此,A、B、C项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予排除。《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据此,本题应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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