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合同成立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4-11-19  31

问题 下列关于合同成立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B、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C、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的,只要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D、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以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答案B

解析 考查要点是合同成立及其时间、地点的确定。《合同法》第34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据此,A项表述错误。《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据此,B项表述正确。《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不能仅仅确定了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就认定合同成立,还需要具备其他条件才能认定合同成立。可见,C项表述错误。《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据此,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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