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从事个体运输业务,2005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 当年取得运输收入200000元,运输成本50000元; (2) 当年实际支付工资96000元,其中业主工资每月2000元,雇工工资每月1000元,共有雇工6名。(当地税务机关核准雇工工

admin2012-12-26  36

问题 李某从事个体运输业务,2005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 当年取得运输收入200000元,运输成本50000元;
   (2) 当年实际支付工资96000元,其中业主工资每月2000元,雇工工资每月1000元,共有雇工6名。(当地税务机关核准雇工工资列支标准为每月500元,投资者扣除费用为每月800元);并按照实际工资支出提取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16800元(工资费用及提取的“三项经费”本题中未计入运输成本费用);
   (3) 提取风险准备基金12万元;
   (4) 提取业务招待费10万元,已列支;
   (5) 对外进行投资,取得分回的股息20000元;
   (6) 从某企业借款20万元资金周转,偿付利息2.6万元,而银行贷款利率为10%;
   (7) 一辆货车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损失达80000元,由于已投保,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赔偿金额为45000元;
   (8) 缴纳营业税等经营税费合计为22000元;
   (9) 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5000元。
   要求:根据上面的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 计算李某税前可以扣除工资费用、“三项经费”和投资者生活费用合计数;
   (2) 计算李某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利息费用和损失合计数;
   (3) 计算该李某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限额;
   (4) 计算李某2005年的生产经营所得额;
   (5) 计算李某2005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1) 可以在税前扣除工资费用=6×0.05×12=3.6(万元) 可以列支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3.6×17.5%=0.63(万元) 可以扣除的投资者生活费用0.08×12=0.96(万元) 合计可以在税前扣除=3.6+0.63+0.96=5.19(万元) (2) 可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20×5‰=0.1(万元) 可列支的利息为:20×10%=2(万元) 准予扣除的车祸损失为:8-4.5=3.5(万元) 合计可以在税前扣除=5.6万元 (3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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