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

admin2019-10-25  44

问题   2016年3月3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将一套自有住房以市价的80%出售给乙,甲为乙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由甲继续租住,5年后再向乙交付。2016年3月9日,甲为已付清房款的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不久,甲拟赴国外探望女儿,于2016年5月6日将该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5 000元,租期3年。2016年10月10日,乙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上述住房作抵押,向丁银行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1年。10月1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2017年8月8日,乙将上述住房出售给戊。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戊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因丙以租期尚未届满为由拒绝搬离,致乙无法向戊交付住房,乙也未为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2017年10月,借款到期。因乙不能清偿,丁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若戊提起诉讼,则下列诉讼请求中,能获得法院支持的有(    )。

选项 A、请求丙搬离房屋
B、请求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C、请求乙交付房屋
D、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E、请求解除戊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答案B,C,D,E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丙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戊无权要求其搬离房屋。所以选项A错误。乙、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戊可基于买卖合同要求乙交付房屋并且办理过户登记,若不能履行可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选项B、C、D正确。乙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并且办理过户登记,戊可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所以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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