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0年6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受让合同,支付转让方地价款8000万元,当月办妥土地使用证并支付了相关税费。自2010年7月起至2012年6月末,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受让土地60%(其余40%尚未使用)的面积开发建造一栋写字楼并全

admin2014-03-10  31

问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0年6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受让合同,支付转让方地价款8000万元,当月办妥土地使用证并支付了相关税费。自2010年7月起至2012年6月末,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受让土地60%(其余40%尚未使用)的面积开发建造一栋写字楼并全部销售,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共计取得销售收入18000万元。在开发过程中,签订建筑承包合同并支付给建筑公司的劳务费和材料费共计6200万元,开发销售期间发生管理费用7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利息费用500万元(能够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且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说明:当地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契税税率为3%;购销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产权转移书据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序号计算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

选项 A、768.33万元
B、812.83万元
C、967.23万元
D、1008.43万元

答案B

解析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500+(4944+6200)×4%=945.76(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18000—4944—6200—972—945.76一(4944+6200)×20%=2709.44(万元);增值率=2709.44÷(18000—2709.44)×100%=17.72%。适用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709.44×30%=812.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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