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有多少人出席会议时,召开会议才是合法有效的?(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有多少人出席会议时,召开会议才是合法有效的?( )
admin
2015-06-22
34
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有多少人出席会议时,召开会议才是合法有效的?( )
选项
A、1/2以上多数
B、过半数
C、2/3多数
D、2/3以上多数
答案
B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i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赵某是某看守所的监管人员,2004年在其值班之际,为了发泄对看守所领导人员的不满,私自将在押人员钱某放走,致使钱某由此脱逃。对本案的定性,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请根据案情回答下面问题。
某案开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提出了一份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人证言,,在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之后,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请问:对该证人证言质证的顺序和法庭辩论的顺序,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在对《律师法》作具体规定时,某地方性法规规定,成立合伙制律师
对刑法关于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规定,下列解释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关于死刑复核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在一起诽谤案件中,江某以李某捏造事实,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江某和李某都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对于本案,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
原告是一股份公司,被告为工商局,原告在一审中提起诉讼,认为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没有法律依据。被告当时没有出具相关证明,法院判其败诉。之后,被告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出具了一份红头文件,该文件在被告处罚原告之前就生效了。请问,法院该如何处理本案?()
秦代某村村民甲性格乖张跋扈,不但欺凌乡里,对自己父母也时常打骂,某天,甲在对父母辱骂并要动手时,其父母忍无可忍,拿起铁棍将其打伤,后甲将其父母告至官府,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男,42岁。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史7年,突感上腹部剧痛3小时,继之满腹疼痛、大汗淋漓、出冷汗、四肢厥冷。血压9.7/6kPa,心率124次/分。体检:全腹有压痛及反跳痛,临床怀疑溃疡穿孔,此时首要的处理是
A.腰4/5椎间盘突出症B.腰3/4椎间盘突出症C.腰5/骶1椎间盘突出症D.腰2/3椎间盘突出症E.腰1/2椎间盘突出症足背前内方和躖趾感觉障碍是
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商业步行区附近应有相应规模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或多层停车库,其距步行区进出口的距离,下列哪项是正确的?[2005-65]
()强调研究过程的经验性与实践性,重视以历史事实与社会事实说明社会规律;认为应该把社会作为整体来研究,侧重分析社会及子系统的相互关系。
美术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有哪些?
“七色光,七色光,太阳的光彩,我们带着七彩梦走向未来。”一束灿烂的阳光照射到下列哪种光学元件上,可以观察到“红、橙、黄、绿、蓝、靛、紫”七色光?()
“十二生肖”也称“十二属相”,是用于纪年的一种方法。“十二生肖”之说起源于: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应具有完整性、无歧义性、正确性、可验证性、可修改性等特性,其中最重要的是【】。
如果改变驱动器列表框的Drive属性,则将触发的事件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