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dmin2010-06-20  17

问题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

选项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本题中,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分公司,应当办理了登记手续,有资格对外签订合同,但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总公司四海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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