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3/17)
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3/17)
admin
2022-05-24
18
问题
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3/17)
选项
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
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
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答案
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X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
丙公司因法院对甲公司诉乙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案的一审判决(未提起上诉)损害其合法权益,向A市B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案件审理中,检察院提起抗诉,A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B县法院裁定将撤销诉讼并人再审程序。关于中级法院对丙公司提出的撤销诉讼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2014年卷三43题,单选)
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8题,单选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2011年卷三43题,单选)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7题,单选)
随机试题
文学语言组织的审美特征
关于胰的描述,下列错误的是
不属于肾上腺素的禁忌证的是
(2014年)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某设备安装工程5月份拟完工程计划投资10万元,已完工程计划投资8万元,已完工程实际投资14万元,投资偏差为()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开发建设项目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是判断销售商品交易是否已完成的标志。()
ABC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资料如下:(1)公司本年年初的未分配利润为181.92万元,本年息税前利润为8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公司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为60万股,发行时每股面值1元,每股溢价收入9元;公司负债总额为200万元,均为长期负债,
Apoorboybecamearichandfamoussinger.Hegotmarriedandhadtwosonsandtwodaughters.Onedayhesaidtohiswife,"Our
Parentswhoconsidertheirkidstobe"morespecialthanotherchildren"andfeelthatthey"deservesomethingextrainlife"ma
最新回复
(
0
)